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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完成房管所改制工作。经市编委批准,撤销了8个房管所建制,组建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直属分局和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机构改革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人员顺利分流,工作平稳过渡,资产完整移交,做到了人心不乱、工作不断,群众满意率不降低。二是建立了“双月十五日发布公告、二十六日成交”的公有非住宅房屋公开招租制度,使公有非住宅房屋配置市场化,有效防止了暗箱操作和转租牟利等腐败行为。全年共组织6批次34处6445平方米公有非住宅房屋向社会公开招租,成交价较起拍价高出58.8%。三是提高了部分一楼沿街直管非住宅商业用房租金标准,使非住宅用房租金与市场租金接轨,保证了国有资产增值。四是积极探索公房管理市场化改革。在厦禾、鹭江、文屏三个片区开展直管公房管理市场化改革试点,将直管公房小修工程和租金收缴等推向市场,由具备提供该项服务能力的企业通过投标来承担公房管理的服务职能,已有4924户、建筑面积23.5万平方米的直管公房委托企业提供专项服务。五是着手建设厦门市住房信息系统和直管公房管理信息系统,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公房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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