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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大力促进国土房产“阳光行政”
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政务公开实施意见》,建立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等五项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形成了局党委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通过上网发布、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信息发布会等15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我局各项业务的审批程序、审批事项、收费标准、办事依据、审批方式、审批时限、重大事项审批结果,以及有关国土房产的政策法规、土地出让、测绘工程招投标信息。局人事管理和财务开支等重大事项及时通过内部公开栏和局域网向干部职工公布。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制定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和《重大决策试行规定》,落实重大业务事项内部集中会审制度,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2004年3月,我局政务公开的经验在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作了介绍,国土资源部孙文盛部长在材料上作了批示,给予高度评价。6月,中纪委政务公开工作调研组到我市调研,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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