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国土房产管理动态
第 一 期
总第 一 期
厦门市土地学会 二00五年 五月十六 日
要 目
▲ 2004年度中国房地产十大新闻
▲ 北京市建立土地规划预警系统
▲ 山东省供地“五不准”
▲ 广州市无偿收回有前期投入的闲置土地
▲ 成都、南京市出新规,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保、医疗保障体系
▲ 上海、南京市出台新规定,限制炒房行为
▲ 个人集资建房模式在上海等城市呼声急
▲ 广州局交易登记推出新业务
▲ 上海市出新政策抑制房产投机
▲ 重庆市《房屋面积测算实施细则》出台
▲ 上海市给《房地产权证》加密码
▲ 成都市房屋有“身份证号”
▲ 上海市公积金连续缴交年限降低
▲广州市五月起开征土地闲置费
[编者按]
《国内国土房产管理动态》简讯第一期今天与大家见面了。这是厦门市土地学会为弥补《厦门国土资源与房产》刊物周期长、篇幅有限之不足,及时给大家提供更多的资源信息,供交流学习,借他山之石为我所用而编辑的一份简讯。希望大家提供相关信息,以求资源共享,共同为推动我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事业的发展尽力。
• 要 闻 •
2004年度中国房地产十大新闻
一、在宏观调控中,中国房地产业与宏观经济唱“同一首歌”
房地产投资增速放缓,为宏观调控做出贡献。1—11月房地产投资增幅为29.2%,比一季度增幅下降11.9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新开工面积增幅11.7%,比上年同比下降18.2个百分点。
为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减少原材料的需求、抑制通货膨胀、保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使国家经济实现软着陆,中央政府从2004年一季度开始相继出台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土地政策以及严肃行政纪律等多个方面降温减速。其中4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查处违规占地和批地,控制新项目上马,压减农用地转用计划,积极参与宏观调控。
二、经历“8.31”大限,经营性开发用地一律实行招、拍、挂
3月31日,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即71号令,要求从即日起就“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进行全国范围内的执法监察,各地要在2004年8月31日前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完毕,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要从严查处。8月31日由此成为了房地产界的“大限”。
三、防范风险 • 银行收紧房贷,央行9年首度加息•取消贷款利率上限
9月2日,银监会公布了《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这是银监会成立以来发布的第一个针对行业贷款经营的指引,也是继上年央行121文件后金融监管部门发出的又一次加强房地产贷款监管的重要信号。
10月28日晚,中国人民银行9年来首次宣布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从10月29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7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利率也相应调整。
四、全国商品房价呈两位数上涨,商品住宅空置率下降
前三季度,全国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9.4%,土地交易价格上涨10.2%,房屋租赁价格上涨1.2%。而广东、浙江、天津、重庆等地的商品房价格增幅都为两位数。1-11月,全国商品房价格同比上涨12.5%,空置率同比下降12.9%,使2004年成为1998年以来房价涨幅最快的一年。
五、房地产泡沫争论升级,健康观点占主流
中国房地产到底有没有泡沫?2003年已有所闻的房地产泡沫之争在2004年节节升级、愈演愈烈。泡沫论支持者- 摩根士丹利的谢国忠和经济学者易宪容提出,如果让国内房地产的泡沫任意吹大,泡沫的破灭不可避免。而房地产业内专家和企业家普遍认为,中国房地产市场没有多少泡沫。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发表文章认为,中国房地产泡沫论不成立,全国城市房地产市场总体是健康的,只是局部地区发展不平衡,不能就此判断房地产已经是“泡沫经济”,中国房地产金融风险在可控范围内。1-11月份数据显示,中国房地产市场是健康发展的。
六、经济适用房控制为中小套型,真正让广大中低收入者受益
为了加强经济适用房的管理,2004年5月13日,由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明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将严格控制以中小型为主,中套面积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面积在60平方米左右,住房价格以保本微利为原则,真正让广大中低收入群众受益。
七、完善物业管理法规,服务收费明码标价
2004年7月底,国家发改委、建设部下发通知,提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的服务应当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八、严格拆迁行为,全国房屋拆迁总量降一半
针对2004年5月的湖南嘉禾县拆迁风波,国务院办公厅6月6日紧急发出《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端正城镇房屋拆迁指导思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格依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制止和纠正城镇建设和房屋拆迁中存在的急功近利、盲目攀比的大拆大建行为,湖南省嘉禾县等30多个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得到及时查处和纠正。2004年全国拆迁项目纠纷明显减少,城镇房屋拆迁总量比上年下降50%以上。
九、“实力型”房地产公司全国扩张速度加快
近几年,浙江和广东两省率先向全国各地进发,2004年以来,万科、万达、顺驰、阳关100、上海绿地、上海中星集团等大型房地产公司赴全国各地开发,引起各地公司关注,尤其是顺驰公司,其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张桂宗年末宣布,顺驰中国2004年全年已完成销售额100亿元。
十、中国住交会移师上海盛况空前
2004年12月3日,第六届中国住交会在上海举办,110多位市长到会。展会不卖房子,只有专业人士出席,实现房地产商务的转型。
其间,由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等发布的2004年度中国房地产年度报告,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做出总的判断;住宅投资和市场需求会很快增长,这是需求结构加速变动的一个正常体现。供求缺口继续放大,有效需求推动的价格上升,最终要通过增加供给来解决。宏观景气方面,持续负利率和某些城市政府债务缺乏节制是市场需求加速扩张的原因。持续高涨的房地产过热舆论环境引起购房者对未来供给下降、价格上涨的预期,基准利率还会提高,房地产销售价格指数增幅会有所回落,有助于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 用地管理 •
北京即将建立土地规划预警系统
日前,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作了《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刘志华在报告中指出,北京市建设用地规模已经超出了规划控制指标。现在数据显示,2003年末的建设用地总面积已经超出2010年规划期末的最高上限。
刘志华说,北京市将建立土地规划预警系统,对土地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从技术手段等方面加强规划实施保障制度建设,促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规范实施。为了及时发现和治理违反规划的行为,市规划委、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每月利用卫星遥感系统对本市进行一次全景拍摄,然后将该全景图和规划图进行比对,如果发现违规建筑,将立即进行查处。
山东省供地推出五“不准”
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一律不供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列入土地供应计划的一律不供地;不落实占補平衡措施的一律不供地;新建项目投资和规划设计低于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的一律不供地;企业增资扩股但有厂房不符合规定控制标准的一律不供地。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无偿收回有前期投入的闲置土地
日前,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对没有在限期内補办用地手续的有前期投入的过期《建设用地通知书》用地,经过调查、认定,依法启动无偿收回程序,在报经市政府批准后,首批无偿收回27宗,面积49.0525公顷有前期投入的闲置土地。
据《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规定,闲置土地被收回后,原用地单位仍需承担其原有的经济责任。已实施房屋拆迁未完成补偿安置的,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原拆迁人在限期内偿付临迁费并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未实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土地由原土地使用权人使用。
我国人均耕地由1.43亩降为1.41亩
全国土地利用变更最新调查结果显示,2004年我国耕地减少量为1422万亩,全国耕地面积由2003年报10月底的18.51亿亩,降为2004年10月底的18.37亿亩。人均耕地由1.43亩降低为1.41亩。
从当前耕地变化情况看,生态退耕仍是耕地减少的主要因素。拒了解,全国耕地面积由1996年10月底的19.51亿亩,减少为2004年10月底的18.37亿亩,耕地净减少1.41亿亩,同期生态退耕9708万亩,占耕地净减少量的85%。
2004年度全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518.4万亩,是1999年以来补充耕地最多的一年。全国补充耕地面积比当年建设占用和灾毁耕地多206万亩,各项建设占用耕地总体实现了数量上的占补平衡。增减相抵,耕地净减少1200.4万亩。
另外,通过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查出1996年以来由于未批先建等原因未变更上报的建设用地442.8万亩,其中占用耕地221.6万亩。当年净减少耕地加上往年未变更上报的建设占用耕地,耕地面积共减少了1422万亩
广州市五月起开征土地闲置费
继年初设立2000万元的专项启动资金,为被拆迁户垫付律师代理费用,以便通过法
律途径解决烂尾地块后,近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又出台了《广州市土地闲置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新规定将从5月1日起实施,这项规定将有效推进广州的闲置土地处理工作。
该《办法》明确指出,自《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认定闲置之日起满一年的,征收单位应当向闲置土地的用地单位征收土地闲置费。已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其每月的土地闲置费标准为: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1.2%;一般建设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8%;工业和基础设施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4%。各类用地累计征收土地闲置费总额不超过该宗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合同总额的20%。
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未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土地闲置费按《广州市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附件)规定的标准征收,计征时间累计不超过24个月。
• 征用土地 •
民进中央建议:改革征地制度维护农民利益
应该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而且征地补偿的费用应按照被征地用途来确定,公益性征地与非公益性征地的补偿标准应该有所不同。非公益性征地由征地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欲使用的土地以预先评估的市场价格为基准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所得用于被征地农民的补偿。
广东征地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城镇居民不得购置农村宅基地
为了加强征地补偿的监管,确保征地补偿的兑现,广东省将建立预存征地补偿款制度,制定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的监督。严格贯彻执行“一户一宅”制度,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今后必须将征地费用足额列入概算,不得以任何理由压低、拖欠征地补偿款。在保证货币安置兑现落实的同时,试行通过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生活保障体系、留用地安置、就业安置、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稳定的收入、农业生产安置等方式进行安置。
成都市出新规,为被征地农民建立社保、医保等社会保障体系
成都市出新规,为被征地农民建立社保、医保等社会保障体系。①依照规定对被征地农转非人员,根据不同的年龄段给于不同的政府补贴。一类区域(中心城区)与二类区域(郊区、市、县)一次性缴纳社保费,多缴多得。同时,政府也给予一定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对于青壮年就业或自谋职业后按规定参加统筹社会保险,政府不再给于社保补贴。②其征地社会保险和医保政府所补贴的费用从土地收益中按年支付。
南京市出台新规,为被征地农民办理基本生活保险
南京市按区域划分三类,按三个年龄段,实行不同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基本生活保障体系。
一是建立保障基金。集体土地補偿费70%按被征地农民人均约1.26万元划入个人帐户。将发给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约4万元,按个人自愿原则选档缴费,计入农民个人帐户。这两部分构成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主体。
二是办理养老保险。规定三个年龄段到达养老年龄每月领取市区240-400元/月;郊区、县180元/月以上领取。
三是实行生活补助。规定未到达领取养老金年段的人员实行生活补助。
四是促进自主就业。明确在各级劳动主管部门有计划对被征地农民上岗前培训,所产生费用从社会统筹帐户中划支。
五是建立调节基金。每新征一亩集体土地,提取5000元打入被征地农民基本保障基金社会统筹帐户。
六是预留城保接口。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职工统筹保险体系统一管理 。
七是建立住房保障。将被征地拆迁农民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体系,按每平方米不超过2000元价格由其选择。
八是纳入城镇低保。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享受城市居民低保待遇。
• 房地产市场 •
南京市新政策阻击期房炒作
自4月1日起,南京市房管局出台的《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实施细则》开始实施。该细则对商品房的预售管理、契约登记及退房销售等进行严格管理。《细则》规定,未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销售,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定金或预付款;其次,购房人认购时必须使用实名制,必须持购房者的有效身份证明,且认购后不得变更姓名;第三,认购协议签订两周内,双方必须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第四,对于已办理了预售登记的商品房在未交付使用及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不得转让。《细则》还明确规定,代理销售企业或商品房营销人员参与炒房或抬高房价,赚取差价的,将吊销其单位的经纪机构资质证和个人的经纪人员资格证。
广州市5月起实施房屋租赁新规定
《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将从5月1日其施行。新《规定》对于房屋租赁而引发的治安、消防、计生、规划、税务等问题作出前所未有的具体规定。违反相关规定,出租人最高将被处以50万元的罚款。
该新《规定》规定了九种情形房屋不得对外出租:(一)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或无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二)权属有争议的;(三)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四)共有的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属于违法建设的;(六)属于危险房屋的;(七)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八)已发布房屋拆迁公告的;(九)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违规出租的,将受到处罚。
《规定》还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了新要求: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每半个月将通过本机构中介服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姓名、房屋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告知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物业管理公司不得阻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及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依法执行公务,并每半个月将本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存在房屋租赁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姓名、房屋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告知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逾期不报送的,处以10000元罚款。
上海市拟出台期房限转政策以限制炒房行为
为实现上海房地产市场供求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有效控制房价上涨过快的调控目标,作为一个阶段性措施,上海市政府拟考虑出台“预购人购买的预售商品房在未竣工并取得房产证前不得转让的决定”,目前,市政府已经向市人大提交草案,提请人大考虑对相关的法规进行修订。据调查,上海投机性购房大概在16%左右,接近了国际上通行的20%的警戒线。所以上海市政府将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相关措施来予以解决。
北京市政府将房地产业排除在扶持产业之范畴
2005年北京市政府将着力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知识型服务业、现代流通业、旅游会展等四大产业。而过去政府一直予以扶持的房地产业被排除在外。
另外,发改委还提出今年要引导全社会投资进行转移:即从城区转向郊区;从房地产业转向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也就是说,房地产业将淡出政府引导投资的领域。
个人集资建房
面对大城市惊人的商品房价格和部分开发商种种不诚信的行为,一种“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个人合作建房模式最近在一些大城市悄然出现。自2004年北京的于凌罡发起个人集资建房倡议后,上海、南京、成都、杭州、厦门等大中城市纷纷出现效仿者,各地有意参与个人集资建房和购房人不在少数。首家个人集资建房公司在春节后注册并获银行支持。椐报道,这一现象已引起建设部关注。
从某种意义上讲,个人集资建房与解决高房价提供了一种可行的现实选择。其出现的重要意义在于为高房价敲响了警钟,向房地产业界亮出了自己的态度,同时也以实际的行动向政府决策层发出了“抗议的声音”,势必会引起政府决策层对于城市居民住房问题的进一步重视,将有助于推动“居者有其屋”问题走上最终解决的轨道。
广州局推出交易登记新业务
广州局交易所、登记所今年推出六项新业务:
1、 商品房预售合同继承登记业务;
2、 商品房买卖合同遗失补办业务;
3、 反担保抵押业务;
4、 小额贷款担保抵押登记业务;
5、 将未成年人出售房地产操作方法的适用范围扩大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6、 制定了城中村改制房地产上市交易的操作办法 。
广州房管系统今年将与银行系统并网,监控房屋销售
广州市试行房地产开发贷款封闭管理,以预防工程因停、缓建所引起的延迟交房等问题,金融机构和房管部门联网,可以有效杜绝房地产市场、开发商欺诈行为发生。
广东省金融管理部门采取措施稳定房价的信贷政策
1、 大力发展优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积极发展以自住为目的的个人普通住房按揭贷款业务;适度发展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业务;严禁向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性项目发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严格控制投资性购房按揭贷款,控制贷款额度和期限。
2、 加强对贷款项目或客户的审核。重点支持满足居民消费需求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发展前景良好的住房项目和客户;对高档房地产(高尔夫球场、大广场、会展中心、培训中心等)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和信贷政策要求的,不予信贷支持。
3、 严格控制土地储备贷款。对规划不合理、土地交易不规范的城市土地储备不予贷款。
4、 坚决执行对过热行业贷款进行合理控制的前提下,继续加强对优质客户的营销;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客户给予大力支持。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交易时限缩短80%
广州局在房地产继承登记、赠与登记、撤销抵押登记案件立等可取的基础上,又将房屋地址变更登记、权属人身份证号码变更登记、房屋析产登记以及涉及房屋使用性质、权属人名称、房屋面积等更正案件立等即取,使立等即取的项目增至7项。同时,交易登记业务的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压缩办案时限:商品房初始登记业务办理时限从60个工作日缩短到30个工作日;持房地产证抵押登记时间从15个工作日缩短到8个工作日;遗失登记从30个工作日缩短到8个工作日等。共有23项业务实现提速。交易登记时限整体上缩短了8%。
上海市出台新政抑制房产投机
3月5日上海市政府紧急出台了《关于当前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分别从信贷、税收、信息建设、市场监管等四方面采取措施,对投机性购房行为进行限制。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关于对出售普通住房征收营业税的相关规定。
根据上海市地税局《关于本市个人出售普通住房营业税征收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从3月7日起,个人购买上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普通住房、居住不满一年出售的、销售时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依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同时,按应缴的营业税税额计算征收7%的城建税,3%的教育附加税和1%的河道整治费(总数为营业税额的11%),购买后居住满一年的,出售时免征营业税及附加税费。依此计算,短期房产炒作者将减少5.55%的赢利收入。该政策当天出台当天执行,政府的雷厉风行可见一斑。
• 房地产权籍管理 •
重庆市颁布《重庆市房屋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规章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去年印发《重庆市房屋面积测算实施细则》,并于2004年12月1日在全市实施。从此,重庆市的房屋面积测算工作有了较完善的技术规则,使房屋面积测算更加公开,公平和科学合理,测算结果的精度也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上海市推行房地产权证“加密”措施
为了保障市民房地产交易的安全。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在长宁区试点推行房地产权证加载密码新举措,密码是否加载由权利人自愿申请,登记信息系统对其予以保存,加密后再次交易登记时需输入正确的密码方能办理。
据悉,近年来在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不法分子通过伪造身份证(或冒充房地产权利人)或房地产权证的方法,向各区、县交易中心提交虚假申请登记文件,从而骗取虚假交易登记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不仅极大地损害了真实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例如,有的是房地产权利人委托出售房产时,将房地产权证、身份证、私人印章等重要文件、物品全部交予中介公司,给一些不法中介以可乘之机,找人冒名顶替,将房屋卖给他人并骗取房地产登记;有的是不法租客伪造房地产权证和业主的身份证,利用其租住在房屋内的便利,擅自将业主的房屋非法转卖;有的是权利人的亲属用伪造的权利人身份证申请补发的房地产权证,然后又用伪造的身份证和补发的房地产权证,假冒权利人,将房屋转让给他人并骗取登记。
房地产权证加载密码后,再次交易登记时,需输入密码方可受理。连续三次输入错误,交易登记手续将不予受理,权利人应按“密码挂失补办”的程序重新加载密码。
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希望通过上述措施,有效杜绝盗卖房屋现象的发生,切实保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使买受人能更方便、有效地确认房地产权利人的身份,提高安全交易的效率。
• 房改管理 •••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住房补贴为夫妇双方所有
从4月1日起,随着《婚姻法司法解释》开始施行,其中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等款项的认定问题予以明确。《解释》规定,这些款项及费用,如果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妇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则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对于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欠外债,原则上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债权人向配偶主张权利的,除非债权人能够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付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等。
成都市房屋有“身份证号”了
成都市的房屋都将获得独一无二的“身份证号”——房屋产业代码。据了解,为了贯彻落实《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便于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查询,借鉴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模式,监管办将为成都市的房屋统一编制19位的房屋产业代码,该代码采用了身份证号码的编制方式,一房一号,可以清楚的表明房屋所处的行政区、街道、物业项目或物业管理区域、楼幢号、单元号、楼层号、门户号等所有信息,并在最后一位使用标识号,双数代表配备电梯的物业,单数代表分配备电梯的物业,就好像身份证中区别男女性别一样。
央行公积金贷款利率升0.18%
央行继提高个人房贷利率后,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同时作微幅调整,上调0.18%。已签订的住房贷款合同将到2006年1月1日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这次公积金5年(含5年)以下贷款由现行年利率4.23%调整为4.41%。
上海市公积金贷款连续缴款年限降低到6个月
2月1日起,上海市调整后的住房个人公积金贷款政策正式开始实施。首先,新政策把享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时间限制从原来的需要连续缴纳公积金2年降低到6个月。这将为部分参加工作不久但又想要买房者以及外地来沪工作的人员提供机会。其次,新政策将原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多可贷倍数从15倍扩大到20倍,补充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也从原先的3万元上调到10万元。如此一来,个人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将从13万元上升到20万元,能够让购房者最大限度地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