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2007年工作要点
2007年,我局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房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第八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扎实推进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和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主动融入全局、保障发展,坚持节约集约、保护资源,着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注重改革创新,提升效能,积极服务社会、促进和谐,不断提高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国土房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全力保障用地需求,主动服务新一轮跨越式发展
认真做好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根据国家土地政策和我市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实际,按照“保省、市重点项目、保工业、保重大片区”的原则,认真编制2007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省、市重点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障火炬高新区、环东海域和同安工业集中区等重点区域用地,保障年度内能动工的项目;一般性工业项目不再单独选址供地。项目用地和建设应主要安排在土地利用规划区内。积极争取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支持,最大限度拓展用地空间。加强与各区、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提前介入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强用地报批指导,提高报件质量和报批效率。
加快供地审批速度,提供优质高效的供地服务。紧紧围绕我市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的任务要求,合理安排建设用地供应量,既要保证经济项目用地,又要保证社会项目需要。落实农村发展预留用地,保障“金包银”、“金包金”工程的实施,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市场需求安排好中低价位、中小户型商品房的土地供应,优化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结构。保障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
二、大力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确保重点项目及时落地
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政策。研究寻求解决农村征地拆迁实际工作中遇到问题的政策办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修订《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合理调整公房补偿安置政策,建立城市房屋拆迁最低住房面积保障制度,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安置难题。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政策标准,维护政策的统一性。加大征地拆迁工作的跟踪协调,进一步完善市重点项目征地拆迁专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征地拆迁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进度。做好征地拆迁纠纷调解工作,严格规范受理拆迁裁决申请。对未经充分协商的裁决申请,要督促拆迁人和拆迁公司依法履行拆迁协商程序;充分发挥征地拆迁主管部门制定政策、指导协调、依法裁决、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有效防范和化解拆迁争议;依法做好拆迁裁决,落实听证制度,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陈述权;对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要依照法定程序,及时作出裁决;对少数经宣传解释和动员,仍拒绝搬迁的,要依法及时申请强制拆迁,维护征地拆迁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广泛宣传征地拆迁新政策,针对区、镇换届选举的情况,举办征地拆迁新政策培训。积极推进建立征地拆迁事务机构,实行政事分开,确保职能到位。狠抓征地拆迁行业管理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房屋拆迁市场秩序,健全征地拆迁业务和房屋拆除业务招投标制度。加强征地拆迁从业人员重点是基层征地拆迁管理人员、征地拆迁公司项目经理和新上岗人员的培训,提高征地拆迁从业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素质。加强征地拆迁信息化建设,建立房屋拆迁单位管理信息系统和房屋拆迁统计数据库。督促房屋拆除单位落实房屋拆除安全措施和防降尘措施,创建文明拆迁工地。
三、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增强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
着力抓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组织对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情况进行认真盘点,为规划修编提供翔实可靠的基础数据和图件;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各专题研究报告及大纲的编制和评审;组织编制规划方案,根据国家规划修编的总体要求和开展进度,适时报批规划方案。依靠科技手段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完善土地利用信息系统,建立农转用信息系统、基本农田管理信息系统和土地利用规划信息系统。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严格土地利用计划考核。严格落实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承担起耕地保护的具体工作,落实基本农田各项管护措施。积极实施土地整理。加大农村旧宅基地整理和村庄整治力度。
四、坚持节约集约,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管理水平
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坚持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完善和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和标准。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机制,着力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组织开展全市节约集约用地单位评选活动,认真总结并大力推广节约集约用地的典型经验。对于建设周期长或资金不落实的项目,坚持分期分批供地,防止出现新的闲置用地。科学制定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重点做好五缘湾、观音山片区、湖边水库、园博园到杏林湾周边、环东海域、翔安新城区等区域的土地出让工作。加强土地市场建设,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组织开展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以网络地价为手段,以市场评估价格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地价政策。严格合同管理,落实土地批后跟踪管理制度,建立土地闲置的提醒、警告、处置机制。继续做好加油站用地清理。搞好土地收储,结合国企改制、城市综合整治,挖掘岛内收储潜力,加大岛外收储力度。加强对工业用地的宏观引导,继续按季度推出大地块土地开发利用信息和工业园可供工业用地信息。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认真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完善建设用地数据库,加强用地数据的采集和分析,为领导决策和宏观调控土地市场提供参考信息。
五、加强调控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整合资源和力量,进一步强化我局在房地产市场管理中的作用。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调研。加强市场管理,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严肃查处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销售或认购、商品房销售情况与“厦门网上房地产”公示的信息不一致、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销售“二手房”买卖中恶意串通赚取差价等十二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房地产信息系统服务功能。建立健全住房二、三级市场交易管理和房地产交易诚信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房地产交易信息以及房地产交易主体中的开发企业、中介企业和执业人员的诚信行为的管理与监督。利用“网上房地产”建立投诉、反馈管理机制,公布市场不良行为,并记入行为主体的诚信档案,作为年度资质、资格考核的依据。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监测分析制度,加大房地产市场信息监测力度,及时向市政府报送市场权威信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广大企业和市民树立正确的住房投资消费观念,促进房地产市场理性发展。继续规范管理房地产中介行业,推动房地产中介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房地产行业评比活动。
六、全面推进房屋管理工作,树立公房管理服务新形象
优质高效地组织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建设和分配管理。加快推进观音山公寓、古楼公寓和五缘公寓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建设进度。积极筹措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和廉租房房源。制定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租金管理实施办法、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计算办法、社会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规定等配套政策。建立透明的分配机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的受理、审核和配租工作,切实解决中低入家庭和特定对象的住房困难问题。建立严格的租赁管理制度,保证保障性住房退出工作的落实。
建立与公房管理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工作运行新机制。总结公房管理市场化运作试点经验,在确保房屋安全、稳定服务满意度的基础上,全面推开直管公房维修和租金征收管理市场化改革工作。扩大廉租住房安置面,进一步完善廉租房安置政策。继续做好空置非住宅用房公开招租工作,改革非住宅用房计租办法,进一步推进非住宅用房租金标准市场化进程。加大公房租金和租赁收益金征收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征收计划。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认真做好福利性公房与保障性住房新老政策的衔接。开展危房普查,加大解危力度,整合资源,建立适应新的公房管理体制的房屋抢险应急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继续做好公房管理系统建设,扩大系统使用功能,规范系统使用程序。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使命感和职责意识,进一步体现公房管理中心的行政职能和社会职能,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树立良好的公共房屋服务新形象。积极稳妥地推进局属企业改制工作,正确处理企业改制与稳定的关系,继续抓好局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继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争取出台《厦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的若干意见》。参考我市现行住房保障政策及价格体系,尽快出台2007年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及相关办法。积极研究房改政策在社会保障性住房制度中的政策衔接和延伸,并适时调整有关政策,扩大廉租住房的保障面,确保各层面住房困难家庭都纳入保障体系。进一步理顺完善住房货币化补贴资金申请和核定拨付的操作系统。完成全市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做好信息数据的采集和建立工作,为领导决策和住房保障性工作提供基础依据。配合《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出台,制订配套实施细则和措施。制定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使用管理办法,加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8亿元。大力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贷款风险,全年计划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2.5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1%以下。开办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上半年推出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同行内还贷,下半年推出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跨行还贷。
七、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严厉打击无证非法采矿行为,落实无证非法采矿查处率100%的目标,年底完成整规工作,达到验收标准。研究制定《厦门市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整合方案》,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资源整合工作,重点做好同安区禾山、洪塘饰面用花岗岩矿山的资源整合。继续完善采矿权有偿出让制度。搞好裸露山体整治,计划采用多种方法治理裸露山体48处,面积约12万平方米。加强矿产资源勘查,重点加强地热等矿产勘查,在温泉点及地热异常区合理部署勘查工作,查明矿产资源情况。提高基础地质调查程度,开展城市地质调查,建立三维可视化城市地质信息管理系统,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依据。
编制《厦门市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定防范重点,制定防治措施,继续推进地质灾害专项治理工作,完成对湖里区薛岭山等危险地质灾害点的治理。加强新建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控制人为诱发新的地质灾害。修订《厦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完善群测群防网络,扎实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按时完成“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
八、加强产权产籍管理,维护土地房屋所有者合法权益
搞好农村土地房屋产权登记,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房屋登记成片测绘任务,农村居民土地房屋登记发证率占已测绘并通过合格验收数的80%以上。加强对农村办证工作的指导,搞好农村办证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办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建设全市农村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管理系统,确保城乡登记信息一体化系统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加强城镇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管理,研究注销登记程序。不断完善政策,研究农村和城镇土地房屋登记的衔接政策,特别是“村改居”后的登记政策问题,规范“村改居”后农村土地房屋登记发证。研究解决办理土地房屋权证中土地不分摊问题。开展全市国有农林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工作。研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带来的产权登记难题,协调地面及地下土地使用权的权属界定和确认。加强对房产测绘队伍的监管,实行房产测绘预算备案制度。研究城镇私房测绘问题,解决私房测绘委托难的局面。试行对困难群体实行测绘援助制度。积极做好侨房退管工作,开展侨房核查和档案整理及统计工作,建立侨房数据库。加快清理历史旧件,整合优化馆藏,完成同安点约8万卷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档案和地籍档案的整理和数字化工作外包;开展档案编研工作;继续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不断扩大信息化覆盖面,提高档案利用管理水平。
九、加强基础测绘,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实施基础测绘“十一五”发展规划。积极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测绘保障。组织岛内外部分镇、街道办辖域1∶500等比例尺地形图测绘,搞好空间数据库项目建设。实施厦门92座标系与国家80座标系联测项目。统筹购买辖域高分辨率遥感数据。编制新版地图,印制更新办公版、宣传版地图,出版电子地图。对测绘成果用户实行保密资格认证制度。继续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实施“金土工程”一期建设,年底完成并通过国土资源部验收。完成局数据中心机房改造改建工程。推进本系统图形空间数据整合与建设。整合信息系统,统筹安排各专业信息系统建设。
十、加强国土房产法制建设,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
加强国土房产法制建设,修订《厦门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管理规定》。全面启动“五五”普法规划,加强国土房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为国土房产管理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努力提高办案质量。落实国土房产听证制度,建立每季一次的听证协调会制度,加强听证主持人与相关业务处室的沟通,努力提高主持听证会的能力和水平。严格国土房产执法,巩固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专项行动成果,抓紧处理清查出来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坚决遏制“以租代征”、“擅自占用”等违法用地的发生。进一步推动理顺国土房产执法管理体制。完善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案件信息共享、案件移送、重大案件联合办案等制度,发挥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的整体效能。狠抓典型案件的查处,公开处理一批非法转让土地、违法占用土地、破坏基本农田、非法销售商品房等影响比较大的违法案件,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方”的作用。
十一、巩固成果找差距,推进政风行风效能建设上新台阶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议和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把精神文明建设与行风效能建设结合起来抓。继续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并以此作为改进工作的动力和突破口。加强文明用语、文明服务、文明接访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狠抓效能建设九项制度特别是首问负责制和AB岗制度的落实,建立必要的协调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实施《政务督查工作规则》(试行),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落实。注重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突出抓好基层所(分局)和服务窗口建设,继续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基层单位和服务窗口活动。认真开展“巩固成果找差距”活动,在巩固以往成效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的需求,研究出台一批便民利民新举措,继续扎扎实实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更多地了解、理解、支持和帮助我们工作。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完善纠纷调处仲裁机制,建立局领导带案下访制度,推行信访听证和律师参与处理信访的做法,认真关注民生,维护公平、公正,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十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党中央的各项决策、指示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继续弘扬长征精神。切实加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落实支部书记培训计划,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成“政治上强、团结协调、开拓创新、廉政勤政”的班子。强化“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工作的计划性、严肃性,将其作为新形势下推动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有力抓手,把它具体化,使之向纵深方向推进,使之成为一项日常性、基础性的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干部轮岗工作,制定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干部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加强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干部职工中力倡“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进一步端正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树立和宣传系统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正气。加强基层国土所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国土所依法办事能力和服务水平。围绕中心工作搞好宣传策划,搞好地球日、土地日等专题宣传活动;办好“国土房产观察”和“国土房产之窗”,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扎实推进国土资源文化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国土资源系统具体化的要求,即“品德好、有能力、会干事”,努力形成“奋发向上、团结和谐”为特征的国土资源文化。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体育活动。重视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工作,落实定期政务通报制度和“五个有所”,组织老干部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为老干部提供更好的服务。加强计划生育、安全保卫、民兵等工作,重视发挥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在国土房产管理事业中的生力军作用,努力构建和谐的内部环境。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廉政教育,实践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使每个同志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筑牢思想防线。巩固发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成果,认真防范和纠正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房产和矿业权评估、土地项目发包、建设工程和测绘工程招投标、房屋拆迁补偿及裁决、公房维修、房地产交易确权发证、行政执法、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公物采购等方面的不正当行为,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努力在取得实效上下真功。注重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不断深化社会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土地市场、矿业权市场、直管公房租赁市场、征地拆迁业务招投标市场。加强财务管理,全面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政府采购制和采购合同内部会签制。加强内部审计,制定内审实施细则,实行有效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