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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2003年工作总结

( 2005-08-29)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2003年工作总结

 

200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实施海湾型城市建设发展战略的启动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我局以增强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目标,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重要保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海湾型城市的战略部署,按照市委扩大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一年来的基本工作

(一)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全市批准新增建设用地总量30.71平方公里,其中经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新增建设用地24.11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转用19.45平方公里),本市审批的马銮湾滩涂综合整治用地6.6平方公里,为近10年年平均用地量的3.2倍,达到历史上最高点。批准建设用地546宗,面积2715.28公顷。一是简化用地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时效。用地预审申报材料由6项缩减至2项;建设用地报批材料由14项缩减至8项;对公开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的用地,取消用地预审和建设用地红线报批,在交清地价款后即发给《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预审和岛外各区建设用地报批由窗口直接办理,预审时间由原先的6天改为即来即办。二是实行重点项目跟踪催办制,做到特事特办、特事快办,如集美文教区用地报批,仅用3天就获得省政府批准,创造了我市用地报批速度的最新纪录。三是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为集美文教园区、火炬高科技东部产业区、灌南机电工业区、西柯食品工业园区、翔安大道、集杏路、仙岳路东段等重大社会项目和基础设施提供了用地保障。四是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制度化,完成省级项目8个,部级项目1个,整理土地面积3.49万亩,增加耕地面积4862亩。

(二)转变征地拆迁职能,强化征地拆迁管理,服务城市建设。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征地制度改革的新精神,努力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实施新的《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将原来由政府定价改为通过市场评估确定补偿价格,鼓励货币补偿,适应了改造旧城、优化本岛、建设海湾型城市的需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与国务院新《条例》相衔接的《厦门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弥补了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的政策空白。推动出台了《厦门市各区人民政府包干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办法》,成立了重点工程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对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及时跟踪,及时协调。推行拆迁工作市场化,建立了重点建设项目拆迁业务招投标制度。加强征地拆迁行业管理,建立了拆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培训了征地拆迁从业人员,有378人取得《上岗证》,拆迁队伍素质不断提高。2003年全市共发布征地预告43个,征地公告61个,完成征地项目168个,征用土地面积1739.33公顷,其中耕地1146.26公顷,征地补偿费用13.05亿元;发布房屋拆迁公告60个,拆迁城市房屋面积129.95万平方米,补偿安置总额12.04亿元;拆迁集体土地房屋面积47.06万平方米,补偿安置总额4.06亿元;受理拆迁裁决20件。

(三)采取积极措施,强化了土地资产管理。开展建设用地调查清理工作,对1999年以来批准的近2500宗建设用地建立了宗地档案,进行跟踪管理。继续清理历史遗留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共补办和调整协议出让35宗,用地面积71.61万平方米;对继续维持原协议出让的48个历史遗留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面积约95万平方米),明确了最后办结期限。开展了追缴地价款工作,追缴地价款652.2万元、滞纳金3048.30元。配合市监察局开展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执法监察工作。坚决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规定,新增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结果定期通过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会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全年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13幅(拍卖1幅、挂牌12幅)、土地面积43.8万平方米(拍卖3.1万平方米、挂牌40.7万平方米),成交金额10.15亿元(拍卖1.31亿元、挂牌8.84亿元)。全市土地总收入31.85亿元(其中岛内23.78亿元,岛外8.07亿元)。制定了《厦门市土地使用权(开发权)出让规则》,进一步规范土地资产管理。加大土地收储让力度,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2003年新增储备土地面积98.3万平方米

(四)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促进了管理职能及时到位。一是完成了《厦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获得省政府批准实施。二是开展了禁采区内已关闭矿点裸露山体的整治复绿工作。对全市裸露山体现状进行了调查摸底,确定了整治的重点,对天马山、大坪山和打石山矿区进行了整治和绿化。三是加强监管,引导矿山依法、科学和有序开采。建立健全了各矿山采矿许可证档案材料,加大了无证非法开采加工碎石活动的清理力度,强制关闭了岛内碎石开采加工场。四是积极开展集美区竹仔坑、海沧区吴冠半兰采石矿区的防尘降尘工作。五是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停止经营性采矿权的无偿出让,实行采矿权出让市场化运作,着手建立全市矿业权储备库。625,建立矿业权交易市场,新设置的经营性采矿权一律实行“招拍挂”。六是着手建立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体系,提高规避和应对灾害的能力。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大调查,摸清地质灾害“家底”,科学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为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打下基础。七是配合海沧区政府,对东孚辖区部分村民破坏耕地盗挖高岭土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治,取得很好成效。

(五)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强调控引导,促进了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认真贯彻国务院18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起草了《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厦门市2003年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及其说明、《2003年住房货币化分配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厦门市房改房危房改造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厦门市干部易地调动住房管理办法》;出台了《厦门市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厦门市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和《关于提高在厦省部属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标准的通知》;加强工作研究,探讨房改工作新思路,由房改处撰写的《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推进厦门市住房制度改革稳步发展》获省房改办和省房改研究会优秀论文奖,《住房货币化分配存在问题及对策》获论文奖。积极稳妥地推进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审批住房货币化补贴1400个单位,9500人,金额1.3亿元;办理职工领取住房货币化补贴90001.1亿元,指导35家企业制定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方案;调整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强职工购房能力;取消自管公房出售审批,改为备案制;完成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加强了住房公积金归集,共归集住房公积金8.54亿元,同比增长26.77%,完成年度计划的147.24%;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7.65亿元,同比增长131%,完成年度计划的239.06%。从3月份起,建立每季度一次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增加市场透明度。搞好商品房建设用地供应,2003年全市商品房建设用地供应115.38万平方米(其中岛内61.41万平方米, 岛外53.97万平方米),可建商品房面积192.27万平方米(其中岛内136.46万平方米,岛外51.81万平方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432件,批准预售商品房面积30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8;各类商品房销售面积35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4,销售金额145.77亿元,同比增长31%;二手房成交面积14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7,金额32.5亿元,同比增长71%。办理租赁合同登记2900件。

(六)以创建“联合国人居奖”为契机,认真做好房政管理和危房改造工作。一是做好日常房政管理工作。全市直管公房租金实收6575.85万元;征收房屋租赁收益金1000万元;出售直管公房451套,建筑面积37.38万平方米,收回售房款3034.1万元;公有住房使用权交换374户,建筑面积9095.60平方米,交换总金额314.26万元,收回差价款64.13万元;接管直管公房拆迁安置房建筑面积1.94万平方米;完成房屋安全鉴定474幢,修缮房屋3302幢、11.2万平方米,投入金额3998.6万元。二是提出了“以租金补助为主,实物安置为辅”的办法解决“双困”家庭住房问题,出台了《厦门市城镇廉租住房租金补助安置暂行办法》。三是调整充实了厦门市危房抢险值班中心,增补了抢险器材,提高了应急抢险能力。改造危险房屋1476.13万平方米,保证当年鉴定的公房危房都能全部解危,实现了连续七年“不倒房、不伤人”的目标。四是完成湖滨一至四里沿湖17幢住宅楼“平改坡”及夜景灯光工程、石亭小区沿街6幢住宅楼的外立面装修工程和湖滨一至四里123幢住宅楼的“平改绿”及夜景工程。五是成立了厦门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白蚁灭治2065户。六是指导局属企业进行了改制,提高企业应变能力。

(七)切实做好权属管理基础性工作,积极解决“两多一难”突出问题。全市完成城镇土地房屋登记6.84万件、农村权属登记2331件,办理城镇地籍调查2701宗;清退侨房204851.4平方米;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2.8万人次;土地房产档案整理1.14万卷,测绘图纸整理1.22万幅,提供档案利用6079人次计1.83万卷。针对“房产面积测量纠纷多”的问题,积极推进房屋产权面积测量制度改革,实行测管分离,建立由开发商自主选择测量队伍,测量队伍对测量成果准确性负责,我局负责审核测量队伍资质和审查测量过程的合法性的新机制;建立测绘队伍市场准入制度,全面推行房产测量市场化。针对“服务投诉多”的问题,成立了局信访投诉中心,加大信访工作力度,架起联系群众的桥梁,使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共受理群众来信1569件,办结1537件,办结率达97.3%,办理人大建议6件,政协议案15件。我局被市政协评为优秀提案承办单位,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国土资源系统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局信访投诉中心被市评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综合服务大厅实行“51”工作制度,每周工作六天,满足上班族办事需要;在海沧、集美设立房地产权籍交易登记工作站,方便岛外群众办证。加大力度,继续解决产权办证难问题,在市规划局、建设局,以及消防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已受理各类办证难的建设项目共计160多个,解决了140个项目约2.6万套房产的产权证,集美区277宗“双登”遗留旧件全部得到解决。开展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已完成同安区新店、西柯两镇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调查、测绘及地类核查试点工作。

(八)搞好测绘保障,依法规范地图市场,进一步推动了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行政区划调整,先后编制了《厦门市地图》、《厦门海湾区域图》、厦门分区影像图(卫星图、航拍图)和《厦门市政区图》等5个版本的地图。圆满完成了 “厦门国际马拉松赛暨全国马拉松锦标赛线路图”测制任务,并被列为2003厦门马拉松赛大事记之一。启动了厦门岛西部地区大比例尺全野外数字测图项目。建立了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初步实现了办文方式的转变,有力地推动了办文观念的更新,使我局由传统政务向电子政务迈出了重要一步。与市工商局、新闻出版局、外事办、贸发局、教育局和厦门海关等7个部门组成“厦门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办公室”,开展地图市场专项检查,对展会、书店、商场旅游点和有关企业展开一系列地图市场检查与执法工作,收缴了部分有政治问题的地图,净化了地图市场。科技测绘处被省政府评为“20012002年全省经济秩序整顿工作先进单位”。

(九)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重点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成立了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厦门市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方案》,把各类园区用地、非法圈占集体土地、违法违规交易、管理松驰等作为整治的重点;将全市划分为7个工作片区,从各相关单位抽调了118名思想素质好、业务熟练的同志参加治理整顿工作,明确了每一个片区的责任人;通过媒体发布了三类土地利用违法行为自查申报通告,公布了举报电话,健全了信访投诉机构,组织开展了拉网式清理清查,全市共查明违法圈占土地292宗,圈占土地面积143.75万平方米;集体土地非法转让用于房地产开发35宗,占地面积17.2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划拨土地非法转让用于房地产开发20,总占地面积4.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9万平方米;园区闲置土地22.64万平方米。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关于思明区农村企事业用地改变用途补办用地手续处理建议》、《关于杏林区历史遗留划拨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关于集美区后溪镇新村村委会出卖宅基地问题的处理意见》;对各类开发区提出了“撤销、整合、严控和规范”的整治措施,全市工业区由原来的19个减少到12个,规划总面积由138平方公里降到90平方公里左右。从2003121日起,除市计委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外,不再受理单独选址工业项目用地的申请。继续落实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发现土地违法行为 1171 起,有807起得到制止;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410件,占地面积46.11公顷,其中耕地面积 12.59公顷,已结案353件;拆除房屋228栋,建筑面积4.77万平方米;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14件,有力打击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的检查,严肃查处了厦门嘉益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违规预售商品房、永红电子公司违规转租厂房等31个案件,结案18宗,改善了商品房消费环境。

(十)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推进国土房产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及时调整了机关和基层党支部的设置,改选了支部组成人员;制定了《党委议事规则》、《党委班子自身建设措施》,强化制度建设;组织了两期党支部书记培训,采取学习、授课、讨论、经验交流等形式,掌握党务工作程序,熟悉党务工作套路,提高党务工作水平;签订了新年度《党建工作责任书》,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广泛开展“两转变、两增强”教育活动,围绕增强支部战斗力、转变工作作风、精神面貌明显改观和提高工作效率四个方面进行查摆和改进,取得了实效。落实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局党委、各支部成员分别参加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跃了党内民主空气,增进了党内团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分两次组织对机关14名处室领导,两个分局及事业单位领导进行供职发言和测评,探索了干部人事管理的新路子,推进了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完成了各分局机构的调整,组建了翔安分局和海沧分局,进一步理顺了全市土地垂直管理体制;同时,制定了《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分局工作的若干意见》,规范和加强对分局的领导与管理。优化配置房屋行政管理资源,在现行编制不改变的情况下,将岛内八个房管所整合成四个房管所联合办公机构,推进房管所职能转变。

(十一)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强化理论武装,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开展学习郑培民、谷文昌活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通过集中辅导、在职自学和进党校培训,加深对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理解,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针对分局机构调整和房管所机构整合人员思想波动大的情况,认真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了思想,使留者安心,走者愉快。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干部职工职业道德素质。组织精神文明建设竞赛活动,通过设立“党员岗”、“团员岗”和“巾帼岗”,争创“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以及组织系统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月评十件实事”,开展评选局系统年度“十件大事”等活动,不断丰富创建载体,弘扬正气,树立新风,凝聚了人心,振奋了精神。加强了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宣传国土资源与房产业务知识,全面介绍我局推出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帮助群众解疑释惑,在各新闻媒体刊载报道约360余篇(次),编印《国土资源与房产工作简讯》32期,《政工简讯》17期;精心组织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世界住房日的法制宣传活动,与市电视台联办《土地市场备忘录》和《国土知识智力挑战》等节目,增强群众自觉保护资源的法律意识。局工、青、妇组织在开展扶贫助学、“慈善一日捐”、“万人献爱心”等活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老干部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使离退休老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十二)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障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力度,强化自律意识。坚持每季度落实一个教育专题,突出一个教育重点,做到四个结合,:组织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特色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典型教育结合。二是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六个机制”。制定《关于加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规定》,从“用权、用钱、用人”入手,加大管理力度,努力减少自身腐败的条件。三是认真组织政务公开试点,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建立了政务公开“六个机制”、“五项制度”,开辟了九个公开渠道,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坚持真实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好评;114,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上,我局推行政务公开的做法受到了充分肯定。四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建立责任分解制度,坚持“一岗双责”,重大事项提前介入,组织整理并逐步建立了科以上干部廉政档案。五是进一步加强了行风效能建设,行风效能考评在全市名列第二。

二、主要工作体会

(一)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对国土资源房产管理工作的根本要求。我们紧密结合国土房产管理工作的实际,加快推进法规制度建设,2003年,先后出台了《厦门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厦门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厦门市房产测算面积异议处理办法》和《翔安区农村住宅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办法》等一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开展依法行政提供了依据。同时,组织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再次清理和改革,取消了设定不合法的13个审批核准事项。坚持把提高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法律法规培训,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了市里举办的法律知识考核。继续坚持和完善重大业务事项集体会审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防止和避免了权力滥用和决策失误。20037月底,省国土资源厅依法行政检查小组对我局检查后给予如下评价:领导高度重视,基础工作扎实,项目开展全面,社会影响较好,达到部省要求。8月初,国土资源部依法行政互查小组(华北片)对我局检查后,认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是所检查省份(安徽省、江西省)的市局中属于最好的。10月份,省国土资源厅向国土资源部推荐我局为“国土资源部依法行政示范基地”,同时推荐林小龙副局长为“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先进个人”。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才能规范行政权力,避免错误,保护干部,减少群众投诉和上访,防止和消除腐败,不断提高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水平。

(二)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推进改革创新。国土房产工作必须根据形势的变化,抓住影响工作全局的关键问题,转变观念,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房产面积测量纠纷多是多年来困扰我局办证工作的一个老大难问题。2003年,我们调整了工作思路,通过市场取向的改革,破解了这个难题。针对办事群众对开具住房情况证明意见大、投诉多的问题,通过调查研究,作出了取消住房证明业务的决定,简化了办事程序,方便了群众办事,受到社会的好评。为了提高权属登记异议裁决的公正性,我们尝试了以听证会的方式,为权属登记异议双方当事人创造对等、面对面陈述、举证、质证的机会,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为了更好地发挥房管所的作用,我们对房管所进行了机械整合,实行联合办公,使房管所人员配置更加合理,工作运作更加高效,其效果正在逐步显现。实践证明,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是破解难题,摆脱困扰的一把钥匙,也是推动国土房产工作上新台阶的巨大动力。

(三)必须增强工作预见性,抢抓先机争主动。国土房产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和优质服务。随着我市海湾型城市建设战略的推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国土房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站在全市工作大局的高度,加强工作预见性,提前介入,抓住机遇,占领制高点,才能有所作为,才能充分体现国土房产工作的价值和作用。针对我市实施海湾型城市建设战略用地需求大的新情况,我们积极争取到了国家确定的十四个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城市之一,为拓展城市用地空间创造了条件。国务院批准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在翔安区机构正式设立前,我们设立了厦门东部国土房产工作服务指导办公室,统一协调东部征地拆迁和用地报批工作。为了避免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确权发证工作滞后给新区大规模开发建设带来的影响,我们集中力量开展了翔安区近期建设区域农村住宅确权发证工作,并着手调研海沧、集美文教园区农村住宅办证工作。这一系列的举措,赢得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进一步提高了国土房产工作的地位。实践证明,积极想问题,主动抓工作,是树立形象,有所作为的重要工作方法。

(四)必须把群众利益作为考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国土房产工作联系千家万户,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们的服务工作做得如何,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利益,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只有把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我们的工作才会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我们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认真组织开展行风效能建设,按照“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工作标准,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挖掘潜力,自加压力,又推出了一系列的便民利民措施,如: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购房需求;在抗非典时期为租赁直管公房非住宅经营餐饮、娱乐、旅游和商场承租户减免租金379万元;为到北京小汤山医院抗击非典的解放军175医院厦门籍护士陈晓晴一家解决一套三居室的住房;改造装修了同安分局服务大厅,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等等,受到群众的欢迎和支持,塑造了我局的良好形象。实践证明,服务工作无止境。只要我们心中时刻装着老百姓,就会不断产生创造的激情,推陈出新,使我们的服务工作不断上新台阶。

(五)必须立足全局,协调一致抓工作。一个单位是就象一部机器,要正常高速运转,每个部门必须紧密配合,协调一致。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或者出现不和谐的情况,整个单位的工作就会受到影响,运转就会不灵,工作效率就要大打折扣。我们坚持要求各个处室、各个单位要站在局党委和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谋划工作,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在大局下开展工作。首先我们党委班子做出了表率。在坚持党委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的前提下,班子成员紧密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齐心协力,密切配合,讲大局、讲团结,互相支持,互相补台,发挥了整体功能,塑造了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形象,为推动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起到了关键作用。2003年的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牵涉面广,情况复杂,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了确保治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我们除了要求各相关处室加强合作外,还统一调度岛内各房管所和土地所的力量。各参与单位服从全局,不推诿、不扯皮,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发扬了很好的团队精神,使得这项工作按计划推进。实践证明,站得高才能看得远,才能有大思路,大手笔。只要我们精诚团结,协调行动,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难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局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精心指导的结果,更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工作的结果,但也应该看到,我们的工作离“三个代表”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希望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土地批后跟踪管理比较薄弱。新批建设用地的使用率不高。二是征地拆迁难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主要原因是,征地补偿标准偏低,未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如确定方案,资金筹措等)滞后,现行征地拆迁法规不完善,造成执行难、协调难、强制难。征地拆迁责任不到位,行业管理薄弱,区级拆迁管理机构未到位,事务性、技术性和基础性工作没有专业机构承担。三是个别基层单位履行土地管理职能不到位。在涉及土地管理重大原则问题上,头脑不清醒,态度不明确,附和了当地政府的错误决策,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基层土地所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土地所甚至发生了做假土地证的问题,个别干部受到纪检部门的查处。四是私侨房历史遗留问题群众信访多,解决难度大,落实政策难。代管房退管压力大、任务艰巨。五是原同安区国土房产局管辖的事业单位未完全理顺管理体制。国土资源与房产执法监察体制尚未完全理顺。这些工作有待在新的一年里加以改进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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