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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土房产局同安分局土地、矿产依法收费

(2006-12-15)

 

 

 

国土资源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和缴纳时限

 

 

国土资源部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缴纳时限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见附件,30%部分上缴中央金库

土地管理法

办理手续前缴纳

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一、二类项目,我国领海及其他管辖海域勘查项目)

100/

[1992]价费字251

办理登记时缴纳

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其他项目)

50/

[1992]价费字251

办理登记时缴纳

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变更项目、换领勘查许可证)

50/

[1992]价费字251

办理登记时缴纳

采矿登记费(大型矿山)

500/

[1992]价费字251

办理登记时缴纳

采矿登记费(中型矿山)

300/

[1992]价费字251

办理登记时缴纳

采矿登记费(小型矿山)

200/

[1992]价费字251

办理登记时缴纳

采矿登记费(变更项目、换领采矿许可证)

100/

[1992]价费字251

办理登记时缴纳

石油天然气勘查登记费

100/

19885月经国家物价局批准,石油工业部颁发《石油及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收费暂行规定》

办理登记时缴纳

油气滚动勘探开发登记费

300/

19886月经国家物价局批准,石油工业部颁发《石油及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收费暂行规定》

办理登记时缴纳

油气开采登记费(大型油气田)

500/

19887月经国家物价局批准,石油工业部颁发《石油及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收费暂行规定》

办理登记时缴纳

油气开采登记费(中型油气田)

300/

19888月经国家物价局批准,石油工业部颁发《石油及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收费暂行规定》

办理登记时缴纳

油气开采登记费(小型油气田)

200/

19889月经国家物价局批准,石油工业部颁发《石油及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收费暂行规定》

办理登记时缴纳

探矿权使用费(第一个到第三个勘查年度)

100/年、平方公里

矿产资源法,国务院令第240号,财综字[1999]74

办理登记或年检时缴纳

探矿权使用费(从第四个勘查年度开始)

每年增加100/平方公里,最高不超过500/平方公里

矿产资源法,国务院令第240号,财综字[1999]74

办理登记或年检时缴纳

采矿权使用费

1000/年、平方公里

矿产资源法,国务院令第241号,财综字[1999]74

办理时缴纳

探矿权价款

国务院地质矿产主观部门确认的评估价

矿产资源法,国务院令第240号,财综字[1999]74

一次缴纳或分期缴纳,最长不超过2

采矿权价款

国务院地质矿产主观部门确认的评估价

矿产资源法,国务院令第241号,财综字[1999]74

一次缴纳或分期缴纳,最长不超过6

 

附件一

 

 

等别

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五等

六等

七等

八等

九等

十等

十一等

十二等

十三等

十四等

十五等

标准(元)

70

60

50

40

32

28

24

21

17

14

12

10

8

7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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