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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下放3个国土资源行政审批项目
2012-01-29    字体显示:

   近日,福建省政府对2009年公布保留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作了新一轮集中清理,决定将涉及省级国土资源行政审批项目中的临时用地审批权、国有企业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确认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下放。

  在下放的3个省级国土资源行政审批项目中,临时用地审批权承接机构是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对象为临时用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国有企业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确认承接机构是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原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履行的国有企业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确认下放至设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对象为中央和省属国有企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承接机构是,需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后报国土资源部预审,需省政府或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下放至设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其余的建设项目由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预审,审批对象为建设用地单位(项目业主)。

                                           (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作者: 房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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