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 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国土资源部出台《关于加强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0-03-05    字体显示:

  日前,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全面提高基层国土资源服务与管理水平。

  《意见》提出,乡镇国土资源所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加强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关键环节。目前,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关系,扎实推进乡(镇)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干部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升,有力地保障了国土资源管理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但是,目前个别地方还存在基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体制不够顺畅,乡(镇)国土资源所履行职责不够到位,干部素质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等问题。为切实加强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础,全面提升基层国土资源服务与管理能力,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对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提出9个方面的指导意见。

  一是要明确指导思想,促进科学发展。二是要推进业务建设,全面履行职责。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工作中心要转移到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维护权益、服务群众上来。三是要建立健全机制,强化执法监管。切实做到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置,要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将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要加强基础建设,提高保障能力。五是要建立长效机制,提升队伍素质。六是要创新交流机制,拓宽使用渠道。七是要规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作、管理、教育、考核、监督和激励制度,充分调动乡(镇)国土资源所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八是要监督考核并举,惩治预防并重,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情况作为乡(镇)国土资源所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九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切实解决好国土资源所建设面临的实际困难,确保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有序推进,确保乡(镇)国土资源所切实履行好职责。

  

  (信息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2010-03-05)

  
收藏【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