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海西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的关键一年。今年我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八届七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部署,继续解放思想,拓展作为空间;积极主动服务,保障科学发展;严格规范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完善机制体制,提升工作水平,为促进全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提供更加有效的国土资源支撑和服务。
重保障全力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
保障发展是国土资源部门的首要任务,各地要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重要原则和主要任务,落实好宏观经济政策措施,着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是加大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力度。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在加快土地和矿产规划编制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和完善规划的实施管理,认真组织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同时,积极参与指导编制平潭实验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面完成福建省国土规划,积极配合推进台商投资区和开发区扩区、新设、整合、升级,引导项目集中建设。二是加大用地保障力度。统筹当前和长远发展,保障、支持和合理安排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的用地需求,继续实施“两确保一优先一统筹”的用地政策,重点保证省重点建设项目、扩大内需项目和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用地需求,优先保证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用地并适量增加其供应量,统筹安排各类社会事业项目用地。加强用地服务工作,对重点项目和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报批,做到先期介入、先期指导、主动对接、跟踪协调,及时提供咨询和指导,保证符合要求的项目用地顺利获批。同时,督促各地加快征地实施工作进度,确保已批准的用地及时供地。三是加大地质找矿力度。继续加大海峡西岸地质调查和武夷成矿带的地质找矿力度,不断加强省级地质勘查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管,提高省级地质勘查专项资金运作的实效性,力争早出成果、早见成效,实现滚动发展。进一步加强省、部间的交流与合作,围绕“218”目标,持续推进我省公益性地质调查及战略性矿产勘查以及台海油气田的勘探开发工作。鼓励国有资源性企业发挥资金优势,国有地勘单位发挥技术优势,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勘查进程,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四是加大二调成果应用力度。完善省、市、县二调数据库管理系统,编辑调查成果图集,研究制订成果管理和使用办法,推进二调成果在国土资源管理各个领域的应用,提升国土资源保障发展水平。探索建立农村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成果变更机制,确保成果的现势性。进一步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继续推进国有农场、农村供销社以及金融机构改制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登记。五是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推进金土工程二期建设,推广应用各项信息化成果,为国土资源更好地服务发展提供信息化保障。完成国土资源业务网升级改造,建立覆盖全省基于基础地理数据库的建设用地网络化、图形化辅助审查与管理系统;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矿业权管理信息系统、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成果应用推广。推进福建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管理信息系统、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县级土地登记管理系统及数据汇交软件的开发、建设及推广工作。
重保护,认真做好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工作
福建人多地少,做好耕地保护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也是国土资源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各地要持续加大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一是严格落实保护责任。要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把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地方行政一把手。要全面开展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工作,确保全省1710万亩基本农田落图落位;研究制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验收办法,适时开展验收工作;研究制定基本农田和土地整理示范区建设验收办法,通过自查自验,进一步树立示范区的品牌形象。二是认真落实耕地补充任务。务必完成12.3万亩耕地补充任务,并全面完成2008年提出的3年建设90万亩高标准农田的目标任务。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的管理,规范相关操作程序,提高补充耕地质量;加快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的编制,推进沿海地区滩涂围垦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完善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挂钩操作办法,严格按照“先补后占”政策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做好耕地补充项目备案信息填报,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任务落实。三是稳妥推进土地整治。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研究出台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的政策措施,建立城市反哺农村的资金渠道,充分挖掘农村土地资源潜力,盘活农村空闲土地,实现耕地保护和土地的节约集约,改善村容村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要安排必要的村镇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为村镇建设留有足够的用地空间。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编制农村土地整治专项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重整合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
要实现资源效益与环境效益、安全生产相统一。一是有序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要根据国土资源部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和我省总体方案的要求,编制整合工作方案,制订矿区、勘查区整合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后认真抓好实施,确保全面完成整合工作的各项任务。要因地制宜,合理界定整合主体,严格确定停止勘查项目和关闭开采矿山,规范证照办理程序,规范整合行为,健全完善制度。要结合“六江二溪”重要流域水环境的综合整治、石板材生产加工的专项整治、小矿的关闭,以及勘查区的缩减等工作,对位于禁采区、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环保要求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勘查项目、开采矿山,坚决停止勘查和关闭矿山。二是加快构建合理开发利用长效机制。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强化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通过规划引导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研究建立矿产资源分类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分类、明确责权、强化监督,促进矿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强化矿产执法监察的有效手段和办法,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加大无证非法采矿打击力度,建立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共同责任机制,切实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三是全面完成矿业权实地核查任务。按时完成对野外实测组织验收,同时以验收成果为基础,认真做好矿业权实地核查数据库的更新,按要求换发采矿许可证,并妥善处理核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四是切实加强储量管理。按照部“四统一”的要求,全面推进18种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深入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管理。进一步规范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积极为扩内需保增长建设项目提供服务。努力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
促集约,有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是严格土地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更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一项紧迫任务。各地要积极引导、挖掘潜力、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大力推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一是认真落实工业用地价格调节机制。充分运用地价政策,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改善。严格土地供应政策,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及其增补本,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二是继续开展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督查。在2009年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的基础上,通过“福建省建设用地供应备案与在线监控系统”统计数据与各地上报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对批而未用土地数量较多,以及清理处置工作不力或成效不明显的市、县(区)进行重点督办,促进批而未用土地的有效盘活利用。三是健全完善建设用地动态监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建设用地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农转用审批和批后实施管理、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和利用监管。加快运行建设用地“批、供、用、补、查”综合监管平台,重点对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执行、土地审批及土地征收、土地供应、项目用地开发利用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切实预防和防止未批即用、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等现象的发生。建立实施建设项目用地复核验收的配套制度,严格督促土地使用者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确定的土地开发利用义务,进一步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四是组织开展农用地分等成果更新与产能核算。按照阶段性工作及时间安排,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农用地分等成果更新与产能核算的成果论证与验收上报工作。
促和谐,努力维护稳定改善民生
民生重于一切,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始终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每位干部职工都要强化责任、主动作为,决不能因为自己的工作疏忽或反应滞后,给经济发展、和谐稳定埋下隐患或带来风险。一是继续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把关,进一步落实征地前的告知、确认和听证制度,严格执行工作规范和审查审批条件。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国家、省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是有效防治地质灾害。继续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一百千万”工程,持续提高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化程度,完善重大地质灾害点治理督办制度,做好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和居民搬迁避让,落实好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同时,继续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修订村(居)群众转移预案,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推动防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此外,要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不断改善矿山地质环境。三是高度重视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要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坚持高度负责的态度,保持坚强有力的领导,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要重视源头治理,规范信访程序。要严格执行信访条例,按照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制度,做好信访件的受理和答复。要组织信访排查,结合重访专项治理活动,加大督办力度,特别是对国土资源信访量居前五名的县(市、区),进行重点督查,限期整改、逐案落实,做好息访息诉工作。四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案件。认真受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从大局出发,从案结事了出发,积极引入调解、听证等办法,维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促规范,大力完善国土资源配置和执法监察机制
规范国土资源配置,强化执法监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既是加强宏观调控、推动科学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客观需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机制,适时、适度投放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纪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一是认真落实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要依据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土地市场状况和土地供应能力等,科学编制土地出让计划,明确供应规模、功能布局和供应时序,经批准的出让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要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严格规范土地招拍挂行为,认真执行工作规范。在坚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工业用地的特点,依法选择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拍挂出让方式。二是严格规范矿业权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矿业权管理的政策,按照“从严从紧、提高门槛、疏堵结合、依法依规”的原则,严格矿产资源的审批,从规划、产业政策、规模、安全、环保等方面提高准入门槛,从严控制矿山数量,从严控制新设立探矿权、采矿权,从严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延续,依法严格办理探矿权转采矿权,进一步优化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管理,切实提高地质勘查工作的有效投入,严格执行勘查区块退出制度,禁止圈而不探。开展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措施。三是持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要全面实施《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动态巡查、举报等制度,充分发挥村级协管员和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的作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会同监察部门认真开展严肃查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专项行动,组织做好卫片全面覆盖的土地执法检查,防止违法用地现象反弹,特别是对侵害群众利益、以地谋私案件,要坚决一查到底。四是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地要按照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和省国土资源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各地实际,扎实开展。要通过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对照有关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深入梳理和排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土地供应审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集中力量加以纠正和解决。同时,结合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严肃查处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以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纪违法行为。
持续改革创新 拓展政策空间
近年来,全省国土资源部门加强调研,注重运作,结合实际,努力拓展政策空间,这已成为持续保障发展、促进项目带动,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赢得了更大的空间。但是,在推进国土资源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转变的过程中,仍然面临许多难题,这其中既有长期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又有发展过程中积累起来的问题;既有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弊端,也有市场经济固有的缺陷。这些问题,需要积极应对,加快破解。为此,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自觉地把国土资源各项工作放在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全局中去思考、谋划、运作、推动,跟踪研判形势发展变化,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脉搏,认真研究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持续调整国土资源政策措施,持续推进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使之发挥更大、更科学的效应,拓展国土资源部门更广阔的作为空间。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相关工作,及时跟踪跟进,加大调研力度,总结典型经验,研究制定相应的贯彻意见和配套措施。当前要全面落实国务院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意见》和国土资源部支持海西的政策,深耕细作,以近求远,抓实效,促长效。
持续夯实基础提升管理水平
一直以来,全省国土资源部门都高度重视并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形成了较强的实力和较足的底气,从而有效应对困难局面,推进国土资源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可以这么说,夯实基础是国土资源部门能否积极服务、主动作为、规范管理的关键所在、根本所在,越是形势严峻、任务繁重,越要注意立足长远,增强国土资源的管理基础支撑保障能力。今后,要继续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在查找突出问题上下工夫,在深入分析原因上下功夫,夯实工作基础,进而有力地推动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不断向前。要以现代科技为支撑,及时掌握全省国土资源利用动态,在法制建设、调查评价、战略研究、规划编制、地籍管理、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打牢国土资源管理基础,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监管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营造更加严格、更加规范、更加有序的工作环境。要以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为核心,进一步规范内部工作运转程序;同时,以政务公开和监督制约为核心,进一步完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实行联审、听证、告知等制度,实现相互监督,阳光操作。要积极探索建立国土资源项目投资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土地整治、土地调查、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的资金管理,实现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管。
持续提高素质 建设一流队伍
近年来,全省国土资源部门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了基层规范化“三三工程”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对干部职工进行了大面积的教育培训,业务水平明显提高,政风行风明显改进。今后,要继续按照认真学习、高度负责、勤奋工作、严格自律的要求,进一步推动队伍建设,打造一流队伍。抓素质提高,围绕“领导班子提高领导能力、干部队伍提高办事水平”的要求,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宏观把握能力、业务能力、管理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持续推动全系统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抓作风改进,在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开展“严要求、齐努力,共建务实高效工作作风”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系统纠风工作,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推动广大干部职工不断增强责任心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执行力。抓廉政勤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资金使用、行政审批、项目安排等方面的监督,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严格落实厅党组作出的廉政勤政“八严格八不准”的决定,配套完善建设用地、矿业权、土地整理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检查等工作规范。对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要及时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通过努力,不断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规范国土资源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干部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全局意识,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国土资源干部队伍。
〔信息来源:海峡资源报 2010-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