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6月30日起,在兴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厦门市分行办理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款1年(含)以上,且该笔贷款无逾期贷款余额,已办理过提前还贷业务且尚未结清的职工,都可到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缩短贷款期限业务,在适当增加当前月供还款额的同时,减少利息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