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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申报方式
    
土地使用权收回审核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土地使用权收回审核
  二、申报材料
  1、用地申请报告(原件二份)[申请的原因、项目概况、地块基本情况和其他需特别说明的事项,加注联系人及电话] ;
  2、身份证明(个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核原件;单位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2份,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核原件;有授权委托书的提交原件2份);
  3、用地批准文件或土地使用权证。
  三、受理机关
  思明、湖里区由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土地窗口受理,集美、海沧、翔安区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各区分局受理,同安区由同安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受理。
  四、决定机关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五、程序
  申请人递交申请资料——土地部门审查——报市政府审批。
  六、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包含协议地价方案的确定、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审批、上报市政府批准的时间)。
  七、申请人办理许可过程中的救济权利
  陈述权、申诉权、申请行政复议权利及行政诉讼权利。
  八、行政许可受理地点、时间、监督机构及公示网站
  (一)受理机构的地址、联系电话
  1、划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厦门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土地窗口:皇达大厦26楼            联系电话:5188568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集美分局:集美区杏南路72号        联系电话:6228915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海沧分局:海沧区沧林路119号弘盛大厦2楼  联系电话:6586990
  厦门同安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同安农业银行大厦五楼           联系电话:7558572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翔安分局: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联系电话:7089838
  2、拍卖、招标、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
  厦门市土地矿产交易市场:松柏大厦写字楼3楼              联系电话:5107708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集美分局:集美区杏南路72号        联系电话:6228915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海沧分局:海沧区沧林路119号弘盛大厦2楼  联系电话:6586990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同安分局:同安国土大楼           联系电话:7579020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翔安分局: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联系电话:7089838
  3、农村村民住宅用地
  由各土地所受理。
  (二)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冬天)15:00-17:00(夏天)
  (三)监督机构
  厦门市监察局驻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监察室   联系电话:5187188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5108056
  (四)公示公开网站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www.xmtfj.gov.cn
  厦门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www.cmsc.x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