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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1、审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7号令)
2、审核单位: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3、审核范围: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
4、审核内容:
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厦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是否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工业项目应同时符合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办公及服务设施所占比例。
5、建设单位应提交的资料(各1份)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可向土地窗口预取或中心网页截取);
(2)市规划局的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
A、涉及征用土地或农用地转用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市测量队提供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包括:土地勘测定界技术说明、勘测面积表、土地权属明细表和厦门市土地勘测定界图(复印件);
B、不涉及征用土地或农用地转用,属原已批准的建设用地,需提供原用地批文及附图或《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注: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用地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无须办理用地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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