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30)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有关文件批复,我中心自2008年5月28日起设立第一工作站(二手房交易工作站),专门办理岛内转让方为个人的二手房买卖、交换、赠与及相应的二手房按揭业务。自5月28日起,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不再受理上述业务。工作站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工作站名称 地 址 咨询电话 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 第一工作站(二手房交易工作站) 思明区湖滨一里26号 闽南大厦裙楼一楼东北侧 5183750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有关文件批复,我中心自2008年5月28日起设立第一工作站(二手房交易工作站),专门办理岛内转让方为个人的二手房买卖、交换、赠与及相应的二手房按揭业务。自5月28日起,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不再受理上述业务。工作站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工作站名称
地 址
咨询电话
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
第一工作站(二手房交易工作站)
思明区湖滨一里26号
闽南大厦裙楼一楼东北侧
5183750
特此通告。
2008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