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位于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56-160号(松柏大厦),是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下属的全民事业单位。中心系于2002年8月由原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与原厦门市房地产权籍登记中心两个机构合并组成,2004年10月经上级批准将原厦门市同安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和原厦门市同安区房屋产权发证中心两个机构上收并入中心,实行全市统一垂直管理。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监督检查科、受理科、转让评估科、抵押科、租赁科、产权科8个科室以及5个基层工作站,人员编制154名,法人代表曲荣昌。
中心于1997年在全国率先实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两证合一”登记制度,同时还是福建省最早实行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一体化”的单位之一。近年来,中心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执政为民”这个本质,围绕“服务经济更尽责,服务群众更到位”和推进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目标,努力实现“权力型窗口向服务型窗口”的转变,用“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人才、一流业绩”来要求自己,把“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好全面建设。通过不断改革创新、简化办事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推出了“一站式”服务、发证“一条龙”服务、延时服务(每周六个工作日)、延伸服务以及绿色通道服务等一系列便民服务制度,并在全国率先推行商品房购销合同网上联机备案、开通网上房地产等创新举措。先后获得建设部“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福建省建设系统“先进集体”、“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单位”,福建省国土资源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先进单位”,福建省“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厦门市“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文明窗口示范点先进单位”、“文明行业示范点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综合服务大厅还被团中央、建设部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
主要职能:依法承办全市房地产市场转让、抵押、租赁、评估等业务;承办全市城镇、乡村土地房屋的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发证和验证等业务;负责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属纠纷调处的具体工作以及局机关授权交办的其他业务。
联系电话:5103367(传真)
办 公 室 工 作 职 责(试 行)
1、认真执行上级机关及中心的各项决议、决定、指示,负责中心日常行政事务性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负责行政公文的起草,做好文件的签收、传阅、承办、催办及归档工作,负责管理好中心印章,做好文印工作。
3、负责接待上级机关、外省、市和兄弟单位的来访及参观的宾客。
4、负责司法协助执行工作。
5、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受理工作。属对行风、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投诉移转政工科,由政工科负责答复,其余信访件由办公室负责答复。
6、负责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工作。
7、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及办公用品的采购、管发工作。
8、协助中心主管领导做好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安排日常经费开支。
9、协助中心领导搞好电脑及系统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对中心工作人员的考勤工作。
11、负责办理登报公告手续。
12、负责中心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
13、按时、准确地做好各类统计报表工作。
14、负责对财政、税务、物价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15、负责落实中心各项行政管理制度的实施。
16、做好中心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
17、执行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搞好廉政建设。
18、及时、准确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政 工 科 工 作 职 责(试 行)
1、认真执行上级及中心的各项决议、决定、指示,负责中心日常政工事务性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组织安排中心政治学习计划,并负责检查落实。组织安排中心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对房地产市场与交易权属登记管理等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本单位行风效能建设、勤政廉政建设、依法行政的宣传工作。
4、负责党支部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起草支部文件、工作计划与总结等。
5、做好组织人事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中心的劳动工资、社保与退休人员管理及退休老干部的管理。
6、负责中心纪检监察、行风及效能建设的日常工作。
7、协助做好工会、共青团、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
8、负责中心勤政廉政及党建责任制度的制定、落实与具体案件的处理,具体经办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
9、负责受理群众对中心勤政、廉政、行风、效能建设方面的投诉,做好调查与答复工作。
10、及时、准确地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产 权 科 工 作 职 责(试 行)
1、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房地产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全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
3、负责土地、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审核(批)工作。
4、负责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的审核(批)工作。
5、负责土地、房屋权属转移(非转让交易类)登记的审核(批)工作。
6、负责土地、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的审核(批)工作。
7、负责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属纠纷调处调查工作。
8、负责超建、超占面积的审核处理工作。
9、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权属清理工作。
10、对需登报公告的案件资料登记造册并及时转移办公室登报公告。
11、积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与各科室的相联系,严格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所负责的业务,按时严格地办理与相关科室的资料交接手续。
12、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搞好廉政建设。
13、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严格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岗位职责。
14、及时、准确地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受 理 科 工 作 职 责(试 行)
1、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房地产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全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
3、根据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中心制定的业务细则,负责受理中心各项业务的收发件工作并保管好相关档案资料。
4、接受主管局的委托,做好主管局相关业务的收发件工作并保管好相关档案资料。
5、出具购房入户的相关证明,办理权属材料遗失声明登报的核准手续。
6、负责行政事业及经营性的收费工作。按时与办公室办理票据、凭证的交接手续。
7、负责经审批认定暂时不能办理的业务件〈即否定报备件〉的退件工作。
8、提供业务咨询服务。引导客户办理不同种类的业务,发放、管理各类业务申请表及办事须知。
9、严格与业务部门办理好收、发件的交接手续。
10、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搞好政治、业务和廉政建设,提高综合素质,文明礼貌,仪表端庄,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11、及时、准确地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制 证 科 工 作 职 责(试 行)
1、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房地产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全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
3、负责土地房屋权证(含共有权证)、他项权证、土地房屋权属证明、注销证明及登记卡的制作。
4、受理差、错、漏权证的纠正工作。
5、认真做好校对工作,严格按图、表、证、卡内容相一致的要求进行核验,做到互相印证,互相吻合,把好质检、验收关。
6、负责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粘贴附图,并按规定在权属证书上加盖权证专用章和钢印,按时将案件移送受理科。
7、负责已发证案件的资料整理工作,及时移送档案馆归档。
8、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与各科室的相联系,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所已审案件的接收工作。
10、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搞好廉政建设。
11、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严格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岗位职责。
12、及时、准确地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转 让 评 估 科 工 作 职 责(试 行)
1、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房地产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全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
3、负责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审核、变更审核、换发证及项目移档、现房销售备案工作。
4、负责办理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与注销、增减名,楼花转让等手续。
5、负责办理房地产买卖、赠与、交换手续及权属审核。
6、负责办理己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转让手续及权属审核。
7、负责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及权属审核。
8、负责房改房超标评估业务,对接受委托的房地产中介评估机构所出具的房地产课税评估报告进行备案。
9、负责收集、分析、整理、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负责房地产市场指导价的制定工作;负责房地产价格调研工作,提供房地产价格指数及行情系数,做好房地产买卖及租赁市场价格分析工作。
10、对需要公告的交易资料按时造册移交办公室登报公告。
11、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与各科室的相互联系,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所负责的业务,按时严格地办理与相关科室的资料交接手续。
12、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搞好廉政建设。
13、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严格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岗位职责。
14、准确及时地将业务资料输入电脑,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
15、及时、准确地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抵 押 科 工 作 职 责(试 行)
1、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房地产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全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
3、负责办理各类房地产抵押登记、变更与注销手续。
4、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变更与注销手续。
5、负责办理他项权利的设定、变更与注销的审核手续。
6、规范抵押登记记录方式,保管好档案,并协助中心维护电脑抵押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
7、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科室间的横向联系,严格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所负责的业务,按时严格地办理与相关科室的资料交接手续。
8、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搞好廉政建设。
9、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严格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岗位职责。
10、及时、准确地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租 赁 科 工 作 职 责(试 行)
1、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房地产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全科室人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
3、负责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并制作发放《房屋租赁证》。
4、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提高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的覆盖面。
5、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与各科室的相互联系。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房屋租赁登记业务。
6、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搞好廉政建设。
7、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严格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岗位职责。
8、准确及时地将业务资料输入电脑,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
9、及时、准确地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