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减轻职工购房利息支出负担,提高住房保障能力。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8月9日起,我市再次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可贷额度由原来最高18万元提高到20万元;双职工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可贷额度由原来最高35万元提高到40万元。可贷额度的计算公式:由按职工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缴交额的35倍调整至按职工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缴交额的40倍。目前,职工申请一笔40万、20年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同期限的商业性贷款少支付利息62037.86元。 今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拓展贷款业务。1至7月,共为4701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5亿元。截止7月底,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32.7亿元,个贷使用率79.85%,居全省同行业第一。个贷逾期率0.029%,大大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今年7月,建设部在苏州召开全国住房公积金经验交流会,我中心的贷款工作经验在会上交流,得到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督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〇六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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