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单位简介 | 工作动态 | 图片新闻 | 通知公示 | 公告通告 | 政策法规 | 下载中心 | 服务指南

从4月1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逐月自动还贷更加方便

(2008-03-31)

    为方便贷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减轻贷款职工还款经济压力,去年,公积金中心委托工、农、中、建、交、兴业6家银行开办了住房公积金逐月自动还贷业务。截止今年3月27日,全市累计已有26220名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逐月自动还贷。
    为更加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逐月自动还贷,公积金中心多次与6家受托银行进行沟通协商。3月中旬,局住改处和公积金中心专门召开了工、农、中、建、交、兴业6家银行住房公积金逐月自动还贷主管部分领导、业务人员、科技人员会议,本着“超常规不违规、确保资金安全、更加方便群众、银行可操作”的原则,对办理住房公积金逐月自动还贷需提供的材料及相关手续,逐项认真进行了研究,能简化的尽量简化,力求更加方便群众,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一)从4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逐月自动还贷简化以下材料:(1)贷款还款明细单;(2)借款人还款代扣账户(卡或存折)的复印件;(3)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缴交在同一银行的,不用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单。
    (二)拟办理住房公积金逐月自动还贷的职工,可以登陆公积金中心网站(www.xmgjj.gov.cn,点击“下载中心”),即可下载《厦门市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申请表》,不必到银行领取申请表。
    (三)对《职工申办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须知》格式进行了修改,增加了流程图,并以此为蓝本,6家受托银行将相应完善办事须知,并将办事须知放置在银行网点柜台,供群众查阅和领取。这样,群众可以更直观地了解相关流程,办理起来更加便捷。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