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再次改革业务程序 创建大厅服务新形象 |
| 自2000年6月份以来,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效能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此次为了进一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精神,在新世纪、新的业务大厅给全市人民树立起一个崭新的形象,中心及时对现业务大厅出现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做出了对三级交易业务、商品房项目移档业务及抵押注销业务的相关程序进行调整的决定。原来的三级交易业务在经由业务人员核准交易、开完税费缴交单和过户单后,直接通知客户来领取办事结果,商品房项目移档业务也是由开发商找交易科的业务人员直接受理。中心考虑到全局对整个大厅封闭式办公的要求,及时对两项业务的相关程序进行了调整。现行的操作流程为: 1、三级交易业务的发件前移至收件组。由业务人员开完税费缴交单和过户单后,将业务档案移交至收件组,由收件组通知客户领取办事结果,并从客户利益出发,除了电话通知以外还增加了挂号信书面通知的方式,以确保客户及时准确地收到我们的通知。 2、商品房项目移档业务进行规范。下发《第一次商品房项目及合同移交操作程序》,明确由收件组收件、客户须提供的资料及工作时限,并在第一次项目及合同移交以外,第二次或多次移交合同由交易科定期将合同移交至权籍登记中心或档案馆,不再另行收件。 抵押注销一直延用三级审批制。为了与原来的改革相配套,同时也为了顺应建设部对抵押注销程序的意见,中心经过研究并报分管领导的同意,将三级审批改为二级审批。此举大大地缩短了审批时间,急客户之所急,在较大的程度上满足了客户的要求。通过以上的改革,业务秩序更为井然,进一步体现了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的精神,使中心的效能建设又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房地产交易中心 郑玲) |
改变领取用地批文缴费方式 提高大厅服务水平 |
| 针对封闭办公以来出现的领取用地批文缴费手续繁琐、用地户需要往返几次来回跑的现象,林副局长于3月20日下午召集效能办、办公室、用地处、批租处、征地办和计财处开会研究对策。几个处室领导本着依法办事、方便群众、减少环节、紧密协作和互谅互让的原则,深入研究问题的症结所在,认真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经2个小时的热烈讨论达成共识:今年市政府用地批文到达后,由办公室(用地收文窗口)复印批文分别分发用地处、批租处和征地办,三个处室依照批文和收费标准开具缴款通知送收费窗口,由收费窗口通知用地户缴款,用地户缴款后凭收费窗口开具的缴清有关土地费用的通知到发文窗口办理领取用地批文手续。 这一程序的启动,将省却群众办事楼上楼下来回跑的麻烦,进一步方便群众并规范机关窗口办文。 (效能办) |
市民詹幼枝写信感谢陈海清等人 |
| 2001年6月18日,市民詹幼枝给我局写来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称赞登记中心勘丈科陈海清和地籍调查办付艺伟、江水发等人的工作作风,并表示要向他们学习。感谢信全文如下: 厦门市土地局的负责同志: 我儿子黄东东为了要求合法继承他父亲黄国华的遗产,经开元法院、中级法院判决,本市手车巷2号房屋一楼归我儿子继承,并定为终审。为了拿到房产证,土地局的几位年轻干部付艺伟、江水发,电话是5108129的陈科长及陈科长科室里两位不知名的小青年,他们耐心查找材料,顶着被黄国忠一家老少的凶骂、挑难,一次又一次的想办法完成测量任务,他们这种完全彻底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对工作的热忱负责的态度,深深感动了我。我决心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全心全意彻底为人民服务的好品德,并在今后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最后,愿你们在今后的工作更顺利,并取得更大的成绩!此致 敬礼! 詹幼枝 2001年6月18日 |
版权所有 共青团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委员会 传真:(0592)-5108608 电话:(0592)-5105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