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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房地产继承、析产的转移登记指南

( 2006-07-30)

申请办理房地产继承、析产的转移登记指南

 

一、  适用条件:

因房屋继承、析产等原因致使权属发生转移的房地产。

二、  提交材料:

1、厦门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原房地产权利证书(原件);

4、  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析产公证书(原件);

5、登记机构认可的调查测绘资料(原件)。

提示:复印件要提供原件核对,如委托代办须提供委托人书面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公告另加3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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