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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其他登记(遗失补证、换证登记)指南

( 2004-05-04)

申请办理其他登记(遗失补证、换证登记)指南

 

一、  适用条件:

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的,权属人应先向我中心报失,并在指定的市级报登报声明遗失作废,期满无异议,方可申请补发。

二、  应提交的材料:

(一)   遗失补证

1、  厦门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原件);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刊登权证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

4、  登记机构认可的调查测绘资料(原件);

5、  共有证遗失的应一并登报,共有证未遗失的,应提交共有证原件。

(二)   换证登记

1、厦门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原房地产权利证书(原件);

4、登记机构认可的调查测绘资料(原件)。

*.  有抵押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抵押随之变更函。

提示:复印件要提供原件核对。

三、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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