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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司法判决、裁定、调解、仲裁的房产转移登记指南

( 2006-07-30)

 

 

申请办理司法判决、裁定、调解、仲裁的房产转移登记指南

 

一、  适用条件:

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司法判决、裁定、调解、仲裁等原因致使权属发生转移的房地产。

二、  提交材料:

1、厦门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原件);

2、  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  原房地产权利证书(原件);

4、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原件)、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5、登记机构认可的调查测绘资料(原件);

提示:复印件要提供原件核对。

三、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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