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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住改房、集资房购房者分户转移登记指南

( 2006-07-30)

 

 

 

申请办理住改房、集资房购房者分户转移登记指南

 

一、  适用条件:

该住改房、集资房单元在项目权属登记备案核准范围内。

二、  应提交的材料:

1、厦门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住改批文(复印件,仅指住改房);

4、公有住房申请书、公有住房购房合同(原件);

5、购房发票(原件)、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6、契税完税凭证(集资房或成套按商品房指导价购买的住改房  原件);

7、登记机构认可的调查测绘资料(原件)。

*.  成套按商品房指导价出售时,土地来源为划拨的须先补办土地出让手续、缴交契税。

*.  该套房产若已确权,应提供产权证书。

提示:复印件要提供原件核对,如委托代办须提供委托人书面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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