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交易指南(试行)
一、交易范围
厦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矿业权交易。
二、参加交易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个人,除法律、法规、交易文件另有规定外,在交易公告规定期限内,均可按交易文件的要求向土地矿产市场提交交易申请文件并缴交保证金。
三、交易信息
土地矿产市场至少在交易开始日前 20 日发布公告,将拟交易宗地或矿产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交易方式、参加交易条件等通过报刊、市场内显示屏或互联网(www.xmtfj.gov.cn)向社会公布,土地矿产市场查询电话:0592-5107708、5107718。
四、交易程序
交易各方可以先通过报刊(如厦门日报周四房地产版)、互联网(www.xmtfj.gov.cn)获取全面的交易信息,对项目建设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价。
1、购买交易文件;
2、提交交易申请并缴交保证金;
3、审查交易资格;
4、确认参加竞买资格;
5、公开竞价;
6、确定竞得人;
7、签订《成交确认书》;
8、签订合同,办理土地移交。
五、交易方式
土地矿产市场内的土地或矿产交易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进行。
1、招标。招标方式是指由投标人在指定时间、地点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中标人的行为。投标开标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投入标箱;
(2)按照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3) 评标小组按照交易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4)确定中标人。
2、拍卖。拍卖方式是指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竞得人的行为。拍卖会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1)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2)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
(3)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增价规则、增价幅度,并明确提示有无保留价;
(4)主持人报出起叫价;
(5)竞买人举牌报价;
(6)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继续竞价;
(7)主持人可调整增价幅度;
(8)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报价而没有再加价的,且该报价不低于拍卖保留价,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9)主持人宣布竞得人。
3、挂牌。挂牌方式是指将拟交易宗地或矿产的交易条件在土地矿产市场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竞得人的行为。挂牌报价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 在受理报价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
(2)土地矿产市场业务受理人员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3)土地矿产市场业务受理人员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4)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受理报价时间内允许多次报价,也允许随时退出竞买,但申请退出时其报价为最高者除外;竞买人申请退出竞买,经确认后可办理保证金的退还手续,退出竞买后不得重新参加该幅该次交易;
(5)土地矿产市场根据报价情况可调整加增价幅度;
(6)在受理报价时间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该竞买人为竞得人;在受理报价时间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在受理报价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提出新的最高报价的,土地矿产市场以该最高报价为新的起始价,并对交易宗地或矿产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若出现无竞买人参加竞买或无竞买人加价的情形,在报价截止时间内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4、出现以下情况,交易活动终止,土地矿产市场重新组织交易。
(1)采用招标方式的交易,投标时间截止时,投标人少于三人的;
(2)采用拍卖方式的交易,拍卖竞买受理时间截止时,竞买人不足三人或者竞买人的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的;
(3)采用挂牌方式的交易,在挂牌受理报价时间内无人报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