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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职能]各区报省政府审批的城市(含县城、建制镇)、村镇批次建设用地报批材料及图件要求

( 2004-12-11)

发布时间:2004-12-11

一、文字材料
1、区分局审查意见
2、一书三方案
3、用地情况汇总表
4、各项目立项文件(可研批复)或核准文件
5、规划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许可证
6、占用林地的,必须出具占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7、项目清单及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情况汇总表
8、征地费用50%的银行存款证明
9、听证材料
10、规定的其他文件(如:属应申报《补充耕地方案》的,需附补充耕地协议或补充耕地的验收证明等)


二、图件材料
1、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2、拟占用土地的1:1万比例尺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3、土地利用分区规划图(可用局部复印件)
4、需作补充耕地方案的,附补充耕地位置图(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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