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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价款减免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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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对象资格 (申办条件) |
1、 包括建设用地、已批用地改变土地用途、改变使用性质、划拨用地补办出让手续涉及的土地出让金、闲置费等地价款、 2、 单位和个人; 3、充分的理由和凭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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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材料 |
1、 申请书; 2、法人代表委托书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凭据材料 5、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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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指南 |
1、各区土地部门受理各区报件; 1、 松柏大厦3楼大厅受理岛内报件; 2、 理由不充分或凭据不全,经审核予以退件 3、 土地部门初审、约谈、并提出处理意见提交会审会审定后报政府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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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参考文件) |
《土地管理法》 《房地产管理法》 《厦门市土地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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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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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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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区土地部门、松柏大厦三楼综合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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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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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本局会审及市政府审批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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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5108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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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办事表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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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网址 |
http://www.xmtfj.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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