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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许可审批]地价款减免审核

( 2003-05-06)

地价款减免审核

申办对象资格
(申办条件)

 1 包括建设用地、已批用地改变土地用途、改变使用性质、划拨用地补办出让手续涉及的土地出让金、闲置费等地价款、
2
单位和个人;
3
、充分的理由和凭据;

申办材料

 1 申请书;
2
、法人代表委托书
3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
、凭据材料
5
、其他

办理指南

 1、各区土地部门受理各区报件;
1
松柏大厦3楼大厅受理岛内报件;
2
理由不充分或凭据不全,经审核予以退件
3
土地部门初审、约谈、并提出处理意见提交会审会审定后报政府批准。

办理依据
(参考文件)

 《土地管理法》
《房地产管理法》
《厦门市土地管理若干规定》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办理机构

 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办理地点

 区土地部门、松柏大厦三楼综合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本局会审及市政府审批除外)

咨询电话

 5108091

相关办事表格

 

承办单位网址

 http://www.xmtf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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