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手续须知
( 2006-08-06)
申办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手续须知 一、应提供的材料 1. 有关情况申请报告(土地使用权来源,分期建设情况,本期建设情况、实测总建筑面积、宗地面积); 2. 勘丈汇总表(复印件);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分割转让的,应提供规划部门确认的分割用地范围图; 4..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未办理土地证的提供用地批文和红线图原件; 5.该项目市规划局或建委设计方案批复及总平面图(复印件)。 二、工作时限 工作时限:8个工作日。
一、应提供的材料
1. 有关情况申请报告(土地使用权来源,分期建设情况,本期建设情况、实测总建筑面积、宗地面积);
2. 勘丈汇总表(复印件);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分割转让的,应提供规划部门确认的分割用地范围图;
4..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未办理土地证的提供用地批文和红线图原件;
5.该项目市规划局或建委设计方案批复及总平面图(复印件)。
二、工作时限
工作时限:8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