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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许可审批]编制绘制、展示地图审查

( 2006-07-30)

编制绘制、展示地图审查

 

一、非行政许可事项、编号

编制绘制、展示地图审查

 

二、非行政许可内容

编制绘制、展示辖区地图及上级主管部门委托的中国地图、福建省地图使用审查。

 

三、设定非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二)《厦门市测绘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

 

四、非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直接向本机关申请

 

五、非行政许可条件

具有编制地图的测绘资格单位

 

六、申请材料

(一)编制、展示地图审查表;

(本实施方法规定,参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具体化)

(二)编制方案(或设计书);

(本实施方法规定,参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具体化)

(三)具有编制地图的测绘资格证书复印件;

(本实施方法规定,参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具体化)

(四)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

(本实施方法规定,参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具体化)

 

七、申请表格

编制、展示地图审查表

 

八、非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九、非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根据测绘分级管理相关规定:

(一)编制绘制、展示辖区地图审查决定机关为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二)受委托的中国地图、福建省地图使用审查决定机关为上级主管部门(福建省测绘局及国家测绘局)。

 

十、非行政许可程序

收件→审核→发件

出版之前还需将打样图两份、送审出版后还需送两份报备

 

十一、非行政许可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十二、非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十三、非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编制绘制、展示地图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十五、非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无需年审或年检

 

十六、申请人办理非许可过程中的救济权利

(一)当事人在申请非行政许可的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与申辩权;

(二)当事人的非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非许可部门予以说明理由;

(三)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十七、非行政许可受理时间、地点、监督机构及公示网站

(一)办理机构的地址、联系电话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三楼服务大厅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56158

咨询电话:5106611

(二)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50

下午15:0017:50()14:3017:20()

(三)监督机构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纪委监察室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56158

联系电话:5108056

(四)公示公开网站

厦门市政府网站:www.xm.gov.cn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网站:www.xmtf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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