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绘制、展示地图审查
一、非行政许可事项、编号
编制绘制、展示地图审查
二、非行政许可内容
编制绘制、展示辖区地图及上级主管部门委托的中国地图、福建省地图使用审查。
三、设定非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二)《厦门市测绘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
四、非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直接向本机关申请
五、非行政许可条件
具有编制地图的测绘资格单位
六、申请材料
(一)编制、展示地图审查表;
(本实施方法规定,参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具体化)
(二)编制方案(或设计书);
(本实施方法规定,参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具体化)
(三)具有编制地图的测绘资格证书复印件;
(本实施方法规定,参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具体化)
(四)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
(本实施方法规定,参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具体化)
七、申请表格
编制、展示地图审查表
八、非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九、非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根据测绘分级管理相关规定:
(一)编制绘制、展示辖区地图审查决定机关为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二)受委托的中国地图、福建省地图使用审查决定机关为上级主管部门(福建省测绘局及国家测绘局)。
十、非行政许可程序
收件→审核→发件
出版之前还需将打样图两份、送审出版后还需送两份报备
十一、非行政许可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十二、非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无
十三、非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编制绘制、展示地图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十五、非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无需年审或年检
十六、申请人办理非许可过程中的救济权利
(一)当事人在申请非行政许可的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与申辩权;
(二)当事人的非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非许可部门予以说明理由;
(三)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十七、非行政许可受理时间、地点、监督机构及公示网站
(一)办理机构的地址、联系电话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三楼服务大厅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56-158号
咨询电话:5106611
(二)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50
下午15:00-17:50(夏)14:30-17:20(冬)。
(三)监督机构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纪委监察室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56-158号
联系电话:5108056
(四)公示公开网站
厦门市政府网站:www.xm.gov.cn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网站:www.xmtf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