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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土地收费

( 2007-03-11)

1.土地登记发证费,包括证书工本费10元/本(普通)、20元/本(精制),初始登记费0.25-1.0元/平方米,变更登记费50-100元/宗;

2.征地管理费,按征地费用总额的1.4%-2.1%收取;

3.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海沧区 湖里区 思明区 集美区收取80元/平方米 ;同安区、翔安区收取48元/平方米。

4.耕地开垦费,按不同地类收取6-15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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