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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厦门市明宏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承接房屋拆迁业务的通知

( 2004-08-03)

行业资质
关于恢复厦门市明宏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承接房屋拆迁业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明宏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自2003年12月11日被我局暂停承接新的拆迁业务后,经过房屋拆迁业务培训,充实房屋拆迁持证上岗人员,已基本符合开展房屋拆迁业务的条件。经我局考核验收,同意该公司自2004年7月15日起恢复承接新的房屋拆迁业务。



二○○四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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